教科研工作考评细则| 作者: lcs | 来源:本站原创| 添加时间: 2008-1-9 8:20:48 一、总则 1 、为进一步实施“科研强师”、“科研兴校”战略,营造良好的教科研氛围,激励教师参与教科研的兴趣与热情,规教科研行为,提高教科研成效,依据上级教科研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2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教研组、课题组及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基本要求(一)、对教师个人的要求1、认真参加教研活动
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3、撰写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专题总结
4、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5、认真撰写教学设计、案例或教学随笔
` 6、按要求上好教学公开课
7、按要求自制教具或课件
(二)、对教研组的要求1、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
2、教研组成员研究氛围浓,合作关系好
3、校本教研组织有序,过程详实,活动效果好
4、有相应的教研活动记录和材料汇集
5、本组教师专业发展成绩突出,教学质量高
(三)、对课题组的要求1、有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2、有具体的课题研究活动计划及活动记录
3、有丰富、详实的过程研究记录及相应的材料汇集
4、每学期有课题研究阶段小结
5、课题结题时,有完整的研究报告及相应的材料
(四)科研成果的界定1、学期根据学校要求获得的教学能手、2、教学论文、金点子、教学创新等案例、公开课等获国家、省、市、区级别奖的,分别加3 分、2 分、1 分、0
(多篇可累计加分,最高 3 分;同一篇获多层奖的只记最高级别的
)本学期获得上学期教学成果证书的,按规定计入本学期该项目考核3、论文发表在重点 CN刊物发表(含专著出版)10 分;一般CN(含准 CN)刊物发表(含教材、 教辅编写 1 万字以上) 8 分;市级以上刊物发表6 分,校级刊物发表5 分
辅导学生4、辅导学生每发表一篇习作积分2 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参照成果获奖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