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行政管明的行政管理理中央行政体制•司礼监在明代中枢中的重要地位:•司礼监是明代宫中掌内外章奏及批红大权的机构,设提督太监、掌印太监各一员,秉笔、随堂太监若干员
司礼太监因为掌握对内阁票拟的批红而成为皇帝的代言人,不仅如此,司礼监宦官常作为皇帝的代表到内阁议事,以监控外廷,其权力超过内阁和其他任何中央机构,可见司礼监虽非正式政府组织,但从它在明代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看,实际已成为中枢决策机构的一部分,在决策权力上,它与内阁平分秋色,甚至压倒内阁
•内阁和六科的封驳权:•内阁除有票拟权,还有封驳权,即如认为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加以驳正
六科也有封驳权,内廷拟旨交六科,六科认为不合理者,六科给事中可加以驳正缴回,称为科参
•皇帝在票拟批红决策系统中的作用:•内阁票拟后由皇帝作出最高裁决,即用红笔在奏折上批答,称为批红,对票拟不同意时,皇帝可加以改动或发还内阁令其重拟,称为改票
后来,宦官弄权,司礼监秉笔太监取代皇帝批红,成为皇帝处理机务的最贴近的助手
内阁制度与宰相制度的异同:•有根本的不同•1、从职务设置上看,历朝宰相皆定员定制,明代大学士却无定员定制
•2、从地位上看,宰相是法定最高行政长官,六部及其他职能机构是其法定下属机构,明代内阁却不是法定行政机构,其首脑内阁大臣也不是法定最高行政长官,六部也不是其法定下属机构,有些阁臣品秩还低于六部尚书
•3、从职权上看,历朝宰相拥有法定职权,即决策参与权和行政执行的指挥权,而明代大学士包括首辅在内仅充任皇帝的个人顾问和助手
仅有决策参与权,而不具备行政执行中的指挥权,即只尊旨草拟诏旨,而不参与施行,作用的忽大忽小,十分不稳定
•明代以内阁制度代替宰相制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专制皇权的高度发展
六部地位和权力的空前提高:•六部在明代是重要的职能机构
明代六部的地位和权力因为中书省的废除而较前代空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