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代课老师聘用合同一、合同双方聘 方(甲方): 法人代表: 被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二、合同内容及要求1、乙方岗位:教育教学工作2、聘用期限:自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 。3、乙方要服从学校(甲方)的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践行《老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关怀爱护每一个学生,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工作仔细负责。4、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辞职、离岗等,否则扣除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乙方在聘期内表现优秀,教育教学工作突出,下学期会优秀考虑继续聘任。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2)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家长和学生不能和睦相处,(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4)乙方旷工时间超过 2 天,连续请假时间超过 3 天;(5)乙方因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工作的;(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7)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三、聘请待遇: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每月固定工资 1500 元。(7 月和 1 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有薪假期。四、其它事宜: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本协议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