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贸易机构登记、复核、变更工作流程相关政策:在南京市技术市场办理技术贸易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及大专院校,在发生技术交易并订立技术合同后,可享受有关减免税优惠
技术贸易机构登记所需条件及材料(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
2、组织章程(个体性质除外)3、固定经营场所所在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4、《技术贸易机构登记表及人员登记表》
5、《技术贸易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专职人员需 5 人,个体性质的 1人)及附件:(1)
专职人员的身份证明(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还需提交暂住证);(2)
专职人员不在公职的,需提供人才托管、辞职、离职、退职、停薪留职、离退休、内退、待业及下岗等方面的证明,属兼职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兼职的证明;国有和集体性质的技术贸易机构的专职人员只需在人员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即可;(3)
专职人员中至少需提交 3 名人员(含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并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6、技术贸易机构复核需提供: (1)
《技术贸易机构概况表》; (2)
《南京市技术贸易机构登记表》; 技术贸易机构变更需提供: (1)
工商主管部门批复的核准文件(复印件);(2)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
《南京市技术贸易机构登记证书》
受理时间:除技术贸易机构复核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其余为常年
工作流程:所需材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组织章程3、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房屋租赁协议等4、《技术贸易机构登记表》5、《技术贸易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1)专职人员的身份证明 (2)专职人员属不在公职的证明材料(3)专职人员属国有或集体性质的单位证明材料(4)专职人员中至少需提交 3 名人员(含法人或负责人)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