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丛博览 / Weekly Point 技术转让(许可)合同中“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条款介绍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张亚洲【内容摘要】 随着技术合同的标的技术成果的转让、许可等方兴未艾,与之相伴的“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 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文拟从技术合同自由原则与“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 条款的关系、各国对于技术转让(许可)涉及反垄断问题的规定、我国“”技术转让(许可)中 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 制度的分析这三个方面就技术转让“”(许可)中 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 条款讨论进行讨论,并就有关立法提出参考性意见【关键词】 技术转让(许可)合同 合同自由原则 限制竞争行为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基于上述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技术转让(许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法》第342 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合同法》第 323 条明确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该条是关于技术合同订立以及履行所达到的法律目的的强制“”性规定,尤其是该条中的 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假如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不利于 科学技术的进步 ,那么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技术合同时否符合法律所确定的价值,依据《合同法》第 323 条,当然可以得出否定性的结论。再进一步,假如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不利于 科学技术的进步 ,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 329条给与了明确的答案,即:非法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这就是本文中所涉及的技术转让(许可)涉及限制竞争行为。“”一、 合同自由原则 与“”非法垄断技术、妨害技术进步 法律制度的关系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成果,而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所谓合同自由原则,指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民法通则》第 4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