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山东火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数 字 电 影 赞 助项 目 合 作协 议 书 作品名称: 编 号: Fixed telephone:0531-58561990 Address:山东省济南市东方广场 B 座三层 数字电影赞助项目合作协议书拍摄方:山东火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赞助方:鉴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创精品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对电视剧、电影、网络剧摄制管理及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依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说明项目合作就以企业/个人赞助拍摄方完成数字电影的拍摄为项目宗旨
第二条:项目协定1
项目合作,双方本着进展数字电影和企业品牌推广实现共赢的理念,为保证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在项目合作期间,双方必须保证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赞助方的费用包括拍摄费、制作费
(后期如需追加费用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拍摄方承若赞助方为同行业唯一合作单位
本项目收益均为预期收益,所有风险拍摄方和赞助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合作条款1
赞助方: (1)赞助费用:50000 元人民币至 500000 元人民币
可包括产品 30%、费用70%
(2)赞助人员:可安排不超过两人参加拍摄过程
拍摄方: (1)发行平台: (2)发行时间:永久有效
第四条:项目回报1
在作品中可植入赞助方的产品及品牌
作品字幕中体现赞助方协助拍摄
当赞助方赞助费用超过 100000 元人民币,可参加数字电影的前期拍摄筹备及后期推广发行,但仅限于山东地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项目设定1
拍摄、制作、人员安排都由拍摄方独立运作
赞助方可安排最多两人到拍摄现场了解拍摄进展情况
项目开展前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如需商定其他条款,可订立补充条款
赞助方赞助的资金应打入拍摄方指定的账户,拍摄方开具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