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主要条款(一)、建设单位(全称):凤阳县旅游进展有限公司 (甲方) 承 包 方(全称): (乙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经双方商订,签定如下合同
(三)、工程名称:(四)、建设地点:(五)、工程内容:(六)、合同总价:(七)、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八)、项目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乙方不得擅自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如有发现后果自负
(九)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1、乙方应配备相应的项目施工经理、,材料、设备、质量检查、安全检查等有关人员,直接在现场组织和管理施工,并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负责与甲方联系
如中途更换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必须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到场
(十)物资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法律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由甲方认可
2、已规定暂定价材料的最终审计决算价格以甲方二次招标或询价确定的价格为准
3、如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对该份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十一)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中约定,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纳的是固定价格合同
2、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除发生下述情况按实调整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
(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