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广西富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租赁施工电梯概况1、 施工升降机型号及数量:广西建机 SC200/200 电梯,笼尺寸为(3
4m),整机配件齐全,全机状况良好符合《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共 2 台全新施工电梯
2、 施工升降机有效高度: 100m( 满足施工方使用为止) 3、 使用施工场地名称: 平南 · 锦泰花苑 4、 施工场地地址: 平南县小历街 5、 施工栋号: 1# 楼一段、二段; 2# 楼 二、 租赁期限从安装好甲方自检合格交付乙方使用后,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
估计租期为 12个月,实际租赁时间按双方签字确认单为准
三、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1、 施工电梯经自检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后,以乙方通知甲方开始使用后,甲方进场的具体开机日期开始计算租金,到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期止,最终结算租金(月租金÷30 天×实际天数)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电梯进场的那一天起(安装好),过 10 天不使用的,租金从第 11 天开始计算),甲方必需在十五日内做好登记备案给乙方,否则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不登记备案好乙方可以拒付租金,甲方也保证无条件给乙方使用电梯
2、 电梯租金月租金 9000 元/台·月;3、 电梯操作人工费:由乙方自配人员但必须要执有特种作业证件
需承担因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责任
)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当 月 租 金 及 人 工 费 于 次 月 10-15 日 前 转 到 甲 方 指 定 的 账 号 中 行 平 南 县 支 行 :6217582600003402382 户名:陈志海
为了保障双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