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近期,许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了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引发了很多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时至今日已经有三年半的时间
从《劳动合同法》起草、颁布到实施三年多的过程中,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直都是各方争议、关注的焦点
近期,许多企业没有正确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出现了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引发了很多纠纷
■案例 1 计算“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是否扣除医疗期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配套规章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因此在计算“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
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地、不间断地工作满 10 年以上
连续工作满10 年的起始时间,应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案例 2 因法定事项顺延导致劳动合同超过十年,是否续签
黄女士于 2000 年 2 月 2 日进入某公司工作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 2000 年 2 月 2 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止”
此后,双方逐年续签,合同起始期限均为每年的 1 月 1 日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黄女士打电话向公司请病假,同时公司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