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使用须知一,本协议是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协议示范文本
无锡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纳本协议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协议内容,对本协议中固定内容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无锡市房产管理局咨询
三,协议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协议中的固定内容不得修改,下划线处和附件空白处的文字输入,【】的内容选择,应当由协议双方自行约定
五,协议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依托无锡市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修改,校对协议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网上签约受理点提交网上备案并即时打印协议文本,经买卖双方签章生效
六,本协议文本固定内容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无锡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协议备案号: 备案日期:房屋代码:(协议编号: )协议各方当事人: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买受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2】房屋所有权人: 共有人:【3】坐落: 区【4】建筑面积:【5】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