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棕艺众康棕丝鞋加盟销售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制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平、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就乙方加盟眉山市棕艺鞋业有限公司销售网络并代理销售甲方 棕艺众康 品牌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内容和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棕艺众康 品牌鞋产品在 省 市 县 镇授权经销商,乙方可以在所签定区域以专卖店形式销售棕艺众康品牌产品,但不得进展网上销售业务。该项授权系不可转让的,甲方亦不得在上述区域另行进展其他授权加盟商和直接销售上述产品。 2、甲方的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加盟费 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内销售棕艺众康鞋产品的加盟费为 3000 元,该加盟费为品牌使用费,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后不退。 三、经营活动 1、乙方可以以“棕艺众康品牌加盟商”的名义从事与销售该品牌产品相关的一切合法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不得在甲方品牌前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该宣传原则,甲方有权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取消其授权加盟商资格。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和归属关系,但乙方应根据甲方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和经营,或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实行协商一致的经营管理模式。 3、乙方不能在专卖店和所代理区域自行销售或以他人名义变相销售非 棕艺众康 品牌以外的同类产品,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仅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取消其授权加盟商资格。 四、交易方式 1、首批进货: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 (大写: )人民币金额的首批进货。在签定本合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10000 元预付货款,甲方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和货款后 日内完成首批的发货,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进货将乙方的 10000 元预付货款扣除,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首批货款,本合同自动失效。首批进货后,每次进货金额不低于 元。 2、供货价格:甲方根据自己的《 产品价格表》标明的价格向乙方供货,相关价格如遇调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寄送该价格表,产品价格按乙方最后收到的价格表执行。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使用。 3、结算方式:先打款后发货。 4、运输方式:由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费及相应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