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书甲方:河南省昊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奈伦国贸大厦项目经理部乙方:苏州恒烁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按期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奈伦国贸大厦基坑支护工程分部工程Ф850 三轴止水帷幕的 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三轴搅拌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奈伦国贸大厦2、工程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响螺湾中心商务区 3、工程内容:Φ850 三轴止水帷幕成桩 4、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二、施工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小写)1600000 元;其中:Φ850 三轴止水帷幕施工量暂定为 10033 立方米, 综合单价为 159.47 元/立方米。总计:1600000 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三、施工工期:1、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开工(以发包人、监理书面通知为准);2、完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08 年 7 月 15 日竣工;工期为 45 日历天。 3、工期延误:执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支护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四、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措施 1.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验收合格。 2.安全文明措施 执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支护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五、材料供应:1、水泥由甲方提供,乙方承担挖机的租赁费、柴油甲方提供;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电、用水接至现场,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合同价款采纳以下方式①.可调价部分:三轴搅拌桩工程量暂定为:10033 立方米(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纳:立方米=(延长米/1.2)*1.0312*实际桩长,单价为 159.47 元/立方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②.采纳综合单价:159.47 元/立方米(包括:人工、机械、沟槽开挖、水电费、临时设施、材料试验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措施、措施费等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内容)。2.合同价款的支付1、设备进场后,6 月 10 号之前支付 20 万元工程款;2、剩余工程款支付根据甲方同业主签订的支护合同同期同比例支付;七、工程变更 1.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条件,报甲方审批。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