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市青山区天懿百货购物广场商品购销合同甲方:武汉市青山区天懿百货购物广场乙方: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为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商品价格:1、 商品价格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商品报价单为准,乙方给甲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其他同区域同行业的进价,若发现同行业售价低于甲方进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及有权拒付高出部分的差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2、 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商品报价单才有效,如遇商品价格更改,须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获准后方可实施。3、 乙方签定合同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所供商品资料、商品报价单各一份,并提供应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商检证、卫检证等资料一份。二、商品资料:1、 乙方所供商品应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不合格商品,假冒伪劣,已临近失效期(保持期)或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商品。2、 乙方对所供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经济、商誉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三、商品包装、商品条码、运输方式、交货日期:1、 乙方所供职商品应有合格包装,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商品,商品因包装破损等原因而影响销售的,乙方应给以退换。2、 乙方所供商品应具备标准国际条形码。3、 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商品订单即时送货,送货期限不得超过 3 天内。甲方收货时对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四、商品退、换货:乙方接到甲方门店退、换货通告(包括电话或传真等)后七天内到甲方各门店办理退货手续。逾期 20 天未办理退、换货手续的,则作放弃商品所有权论,甲方有权处理相关货物,乙方保证不会提出任何异议。五、滞销商品的处理:乙方所提供商品是同类产品销售排名在后十名的,是同期相比销售大幅度下滑的、是市场销售普遍反映滞销的属滞销商品。则甲方不再销售该商品,并且无条件地退货给乙方。乙方在办理完退货手续后再与甲方结货款。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已交各种费用,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未交付协议约定的费用时,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货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保留追索不足部分的权利。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