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委)字【2024】第 号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仲裁,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孔晓波 律师为甲方仲裁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第②项:①一般代理;②特别授权,即可以代为参加仲裁,进行和解,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代为接收赔偿款
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制定的《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24)17 号文),本协议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经双方商定本案律师代理费用为基本代理费用为合肆仟元,签订本协议后即缴纳
四、乙方为甲方办理代理事务,所需差旅费和必要的调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律师须仔细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
如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仔细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仔细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者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
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者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