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施工合同 甲方: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温岭市东海塘二期标准厂房项目部乙方: 黄兴礼 依据《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岭市东海塘北片二期标准厂房 工程地点:温岭市东部新区东海塘北片 建设单位:温岭市上马实业有限公司第二条:承包工作内容屋面找坡项目: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生产施工泡沫混凝土屋面找平层;屋面面积 约 2200 平方米。具体做法:最薄处厚度为 2 ㎝并找 3 %的坡,平均厚度为 ㎝,总工程量约为 300 立方米。工程量 及时按图纸及联系单计算。第三条:工程价款:泡沫混凝土材料每立方米 210.00 元(不含税),合计: 约 63000 元,大写: 约陆万叁仟元 (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结算), 以上价格已包括做灰饼、临边做护角(支模)清理等工作内容。水泥掺入量在370kg 以上。第四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合同第八条(质量验收标准)相关约定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付清工程款。第五条:施工条件:1、甲方负责水电配合到位(U=380V,水源充足),吊盘(或塔吊)能满足正常使用。2、施工屋面在不能上人的时候,不允许有交叉施工,更不能损坏泡沫混凝土施工面。3、施工完成后,三天内不能上人,因甲方或第三方交叉施工导致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泡沫混凝土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下一个工序已开工的应视为产品已合格。4、保温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导致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第六条:双方权利责任1、甲方责任1.1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前 3 天通知乙方进场做好施工方案。 1.2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1.3 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指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检查等情况。1.4 甲方及时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1.5 根据乙方实际需求,甲方应提供住宿场所。2、乙方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 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技术交底的安全交底,严格根据甲方现场技术交底、相关法律规范和安全交底进行施工。 2.2 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指挥,按达标现场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2.3 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其它建筑,并有保护半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