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路网桥梁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项目(BT) 第 A 段 合同合同协议甲 方: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乙 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路网桥梁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项目(BT)第 A 段 合同合同协议甲方: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由乙方以 BT(建设-移交)方式承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路网桥梁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项目第 A 段 合同。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在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款所指的含义:1、甲方: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乙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3、分包商:指乙方为完成工程某一部分(主体工程除外),选定的作为工程分包单位、制造商或供应商的任何当事人。分包商应具备相应资质,且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并经甲方批准。4、项目经理:指由乙方书面委派的现场代表,负责执行本 BT 项目具体施工、结算、竣工、保修等。每 2 个独立施工单元必须按省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和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5、独立施工单元:指独立进行验收的施工单元。本协议共计 7 个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独立施工单元。包括:⑴ .南外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⑵.荷花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⑶. 礼贤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⑷. 圣贤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⑸.轩文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⑹. 求贤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⑺. 车站南路道路工程独立施工单元;6、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7、书面:指手书、打字或印刷的通信函电(加盖公章),包括传真、电报;8、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本协议所涉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第二条、双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1、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3 人 ,代表济宁北湖省级旅游渡假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甲方职权,由甲方承担责任。2、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项目经理: 梁鹏飞,代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乙方职权,由乙方承担责任。各独立施工单元在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 4 人 分别为: 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⑴ 南外环道路工程 建造师 张仁峰 ; 甲方代表 臧家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