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贸易体制与政策我国农产品贸易体制与政策一、我国的外贸体制及其改革过程外贸体制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贸易规范的新体制从放权、让利、分散,到推行外贸承包制和放开经营1、外贸统制专营时期(1949~1978)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1、外贸统制专营时期(1949~1978)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1)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统得过死,阻碍了企业与买方、卖方的接触,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
(3)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
未能体现地方、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关系,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2、放权过渡时期(1979~1987)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
以如下三项最为重要:(1)1984年1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1985年1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50%的留成外汇;(2)1984年1月,明确28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这些机构包括经贸部所属外贸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门所属的外贸公司,省政府经营的外贸公司
(3)1984年9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代理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
2、放权过渡时期(1979~1987)改革效果高度集权的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