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修改版)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加强对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培养,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自 2012 年起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作为人才项目系列中的一个项目类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主要支持具备5~10 年的科研经历并取得一定科研成就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研第一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一、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38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4)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 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符合上述 2~5 条件的,可以申请。 2.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 (2)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二、评审与批准 1.评审重点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重点包括申请人的工作基础和创新潜力。其中工作基础方面,重点考察申请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创新潜力方面,重点考察申请人在前期研究工作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的创新性。 2.评审程序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程序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1)通讯评审。由 5 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每份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少于 5 份。 (2)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为 9 人以上,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申请人应当到会答辩。会议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过半数的为建议资助项目。 3.批准程序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议批准。 三、注意事项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2)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强调申请人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