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意识的思考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推进“两新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秀山县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蓬勃发展,从 2007 年至今,全县共发展合作社 223 个,注册资金总额21247 万元,入社农户 60000 余户,农民入合率达 42%,已开发合作社产品 80 个,商标注册达 44 个,并实现了秀山纽荷尔、猕猴桃、茶叶等农产品的出口创汇。合作社作为我县“两新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增添了市场活力和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为此,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他们在诚信经营、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支持、保护和促进他们健康发展,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两新组织”的纪律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随着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加,规模的不断扩大,他们已逐步经成为我县解决劳动就业,实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少量违法违规经营、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严重危害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合作社中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完善而科学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在组织内部形成相应的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合作社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二)增强党组建设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县“两新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 84 个,其中党员773 人。随着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其中党员的比例和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两新组织”的党群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使之成为政治核心和技术骨干,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构建防腐体系的根本需求 当前国家法律体系建设及全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涉及“两新组织”领域的微乎其微,而廉洁和谐的社会是一个整体,合作社作为整个防腐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和不可缺少的监督者,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各种腐败风气的受害者,又是腐败的始作俑者和推波助澜者,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和运用好他们的力量来推动和谐廉洁社会的建设,为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腐败预防体系提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淡漠。由于合作社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人们对其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非常淡化模糊:一是认为没有必要性。合作社是自发组织,其社员主观上都能自觉监督经营、抵制腐败发生。二是认为没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