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并同意,就甲方与乙方五金、土产、劳保、办公用品、厨具等物品的买卖达成共识,定制本合同以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确保产品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乙方承诺所售物品单价与市场价差价 10%以内浮动,不得有期满行为或以次充好
三、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采用资金集中支付的形式,每次结算后,将所需费用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打到乙方对公账户上
四、每次结算之日起,甲方汇款时限不超出两个月
五、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
六、甲、乙双方各自的、原有的与其它单位所签购销合同,涉及赊欠帐事项,均与甲乙双方无关,由各方自行负责
七、付款时限到期后一周之内,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网络问题等拖欠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甲方处以本次结算欠款的 1%罚款
其它任何状况下,乙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否则乙方负对应违约责任
八、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以发票显示数量、单价、金额为根据规定甲方结算
九、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户名: 十一、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属乌拉特中旗法院管辖,签字后生效,使用期两年,并含有法律效力,望共同恪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