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人员聘任合同 甲方(聘任单位):灵台县梁原中学乙方(受聘人):灵台县朝那镇 村 社 李育春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照正当、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共同恪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自 8 月 26 日至 8 月 25 日止,其中试用期根据工作体现 2 周
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二、工作岗位职责范畴和规定1.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多个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恪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重要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开水锅炉供水工作,兼顾单位水、电设施维修更换及花园修剪、报刊收发以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准时完毕工作任务,服从甲方临时变换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安排以及加班工作的安排
三、劳动酬劳乙方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酬劳待遇:1.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每月 30 日之前支付乙方月工资,每月 1600
00 元,局限性一月的按每天 55
00 元计算
寒暑假期间若能继续上班,按正常酬劳发放,若不能坚持值班护校,无对应时段工资酬劳
2.乙方每月可享有四天的带薪休假,原则上规定每七天休假一天,并尽量安排在周末,与值周人员协商交替休假(不涉及寒暑假)
3.甲方应提供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4.聘任期间不享有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占用人单位编制,为临时用工
四、工作纪律1
自觉服从安排,及时完毕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注意人身安全
工作期间应严格恪守安全生产规范和操作规定,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乙方承当全部事故责任
来回交通要注意交通安全,随时注意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恪守交通规则
要注意本身健康,及时到医院检查
3.特殊状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向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