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广州****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广州****有限公司甲乙双方通过和谐协商,就甲方持有的广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资信守: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广州****有限公司的 5%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2.由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策等文献。3.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合同商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乙方即可获得股东身份。5.乙方按照本合同商定立刻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应给与主动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合同等有关文献进行对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公司依法承当,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当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当对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当。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并承当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争议解决商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1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12.本合同自将以双办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之日起生效。13.本合同于 9 月 28 日在广州市订立。甲方: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