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目的责任书城投御园工程为确保城投·御园工程(1#~10#楼及周边车库、有关配套设施)实现集团公司制订的销售目的,另 6#、5#楼与小业主订立的销售合同商定交房时间(7 月 31 日竣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工期目的责任书
一、目的和任务(一)工期目的总计划:1、8 月 20 日前完毕基础工程
2、9 月 15 日前完毕全部地下室工程(两层)
3、11 月 15 日前完毕主体构造工程,并完毕水、电、暖通、舞台工艺等预埋预设工作
4、3 月 15 日开始全方面进行水、电、暖通安装工作
5、4 月 1 日开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5 月 1 日插入室外附属工程
6、7 月 30 日前全方面竣工,并完毕全部调试和试车工作,迎接验收
(二)任务:根据上述工期目的总计划,班组应倒排出具体的实施计划,报项目部备查
二、实施细则1、每天经项目部检查,非别人因素没有按照上报进度计划执行的,每迟延一天罚款1000 元
2、每天经项目部检查,若有工作面而无工人作业的,每发现一处分款 1000 元
3、每七天经项目部考核,按周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4、每月经项目部考核,按月计划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0 元
5、人员配备:① 从 年 月 日开始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人;② 从 年 月 日开始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人;③ 从 年 月 日开始作业人员不得少于 人;没有按照上述节点时间配备规定作业人员,每少一人罚款 100 元,直至配足为止(以项目部 清点人数为准);6、施工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恪守作业时间,执行轮班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回绝项目部安排的加班工作,每回绝一次处分 1000 元
7、因工期滞后,造成项目部在业主会议或监理例会中受到批评的,对责任班组每次处分 1000-元,项目部受到罚款解决的,对责任班组进行同等金额罚款
8、项目部提出的赶工方法,责任班组迟延执行,每迟延一天罚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