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交易合同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认真协商,订立下列树种购销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一、甲方出售给乙方下列树种的数量及价格:品种单位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垂丝海棠树株2023000460000桂花树株4038000150日本樱树株1825000450000北栾树株3515000525000银杏株5014000700000玉兰株3010000300000枇杷树株357000245000累计:400二、检查检疫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树苗检查管理方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树苗检查。三、交货方式及期限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当。甲方代为运输,装卸费由甲方支付,运输中损坏的树苗由甲方负责,甲方确保负责树苗成活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底于成活率,按损失数量甲方按进价退款,或依树赔偿。四、付款方式:合同订立后,乙方预付货款 元,甲方开始发货,而后按甲方发货数量实际结算。直到货款两清,不拖不欠。因乙方拖款不及时结帐造成工程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五、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方违约按总货款 20%处分,此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