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流程及相应的法律服务新三板挂牌流程及相应的法律服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律师、合伙人罗长德一、 新三板由来及现状“新三板”市场特指 中关村科技园区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 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由中国证监会、 国家科技部发起、 组织、设立,专门为国家级科技园区非上市高科技公司提供的代办股份转让平台, 2006 年1月23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有关方面后来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了新的股份转让系统 , 这就被称为“新三板”
2008年以来,新三板呈现出稳健发展的势头,交易规模和挂牌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也被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看好
从挂牌企业数量上来看,2006年至 2010年,园区挂牌企业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 目前新三板有 86家挂牌企业,已有 9家挂牌公司完成了共 10次的定向增发股份,融资4
66 亿元,融资规模最高达 8700万,数家公司已经成功转板到创业板上市,实现二、新三板挂牌流程从2006年1月份开始,“中关村报价转让系统”进入深交所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中关村报价转让系统”目前的主管机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
区别于目前上市公司的IPO审核流程,拟进入“中关村报价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公司,只需通过证券业协会进行备案后,在深交所“新三板”系统上挂牌即可
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代办系统挂牌,须具备以下条件:1、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务突出,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通常情况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应占到利润总额的70%以上
业务过于分散对于中小企业挂牌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