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甲方: 乙方:为确保 小区,在保修期内完好的正常使用,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甲方将物业保修工作委托乙方进行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一、委托保修项目:按国家、省和宁波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1、屋面防水 8 年;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渗漏 8 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不包括设备主体和部件)和装修工程,为 2 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6、小区道路、环卫 1 年。7、绿化 3 年。8、其他。二、委托保修期限: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保修期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物业首次业主大会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三、双方责任:(一)双方责任:1、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 2%的物业保修金,(为便于计算,低、多层住宅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 18 元/平方米,中高层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 22 元/平方米,高层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 26 元/平方米计收)保修金为 元。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2、根据宁波市《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建委[2024]364 号之第四项第(九)条,下列情形由甲方负责保修或另行委托乙方保修:(1)在综合验收或单体验收时,验收单位提出(在会议纪要上已明确)的整改意见而开发建设单位未作整改或整改未完毕的;(2)未按设计图纸或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擅自改变设计用途的;(3)房屋承重结构发生维修的(包括房屋结构性问题:房屋出现的浇板、墙体开裂等施工质量问题或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的问题);(4)建筑材料、构配件以次充好或采纳不合格产品;(5)业主在交付验房时提出的维修问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另有保修文件规定由设施设备生产厂家、安装单位负责保修的。3、在 20 日内审核乙方申报的保修项目和经费预算,并支付保修费用。不无故推诿、拒付保修经费,耽误正常的保修工作。4、监督乙方履行委托保修的责任,同时协助乙方处理保修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二)、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委托的保修项目,及时做好保修工作,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