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童亮身份证号码: 资质等级: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住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城中央)A 地块 42 幢 3 层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31-6888137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委托乙方为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四川宜宾忠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住宅( 太阳岛 ); 坐落位置: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 在太阳岛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第 2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车辆停放服务(不含看管责任)
6、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 乙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