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 标段三方防火安全协议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监理单位(丙方): 为了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开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经三方协商,就本项目内防火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甲方委托丙方作为本工程的监理,代表甲方对本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丙方责任1、作为本工程的监理,代表甲方做好本工程的消防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监督乙方做好本工程的消防防火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并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情况;3、检查乙方消防审批手续;4、检查乙方的消防防火相关制度、预案和落实情况
5、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检查乙方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通门等;6、本项目的防火工作具有监督管理职责,并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对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责任1、乙方作为本项目的总承包方,对项目内的消防防火安全负全部责任;2、乙方应具有与项目匹配的施工资质,安全许可证,乙方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乙方项目经理为防火安全总责任人,全面负责相关安全工作;4、乙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消防申报手续,确保手续齐全;5、乙方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火安全教育
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合格的作业证书;7、乙方应建立防火责任制度,应建立完善的防火规章制度,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应建立火灾预案,并保证各种制度得到履行;8、乙方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实行防火措施,安装电器设备或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下载后可任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