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申报著名商标协议甲方:湖南红盾工商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湖南省著名商标申请和保护》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及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申报湖南著名商标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事项乙方委托甲方申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行政中认定乙方的第 号“ ”商标为湖南省著名商标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申报能顺利进行
2、 甲方负责指导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使之符合省工商局申报认定要求
3、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整理、撰写,并装订成册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1、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指定专人配合甲方整理申报材料
2、 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乙方负责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开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如纳税证明等)
四、申报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为乙方申报湖南著名商标的代理费为 万元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需一次性将代理费转账支付给甲方
五、申报时间及期限1、申报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认定时限: 年 月 日前(以省工商局网上公示时间为准)
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代理费给甲方,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每天将按代理费 5%收取乙方违约金
2、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未按时为乙方申报成功湖南省著名商标,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所花费开支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提供所需材料,致使申报时间拖延或申报未成功,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事项1、本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
2、乙方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甲方从乙方猎取的其他商业信息,除为乙方申报湖南省著名商标所需外,甲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信息
八、合同终止1、由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