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信学院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制度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育模式,为学生就业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同时做好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前期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顶岗实习的时限与实习单位范围根据教育部对于高职院校培育进展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培育要求,学院规定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不少于 4 个月的企业顶岗实习,具体时间以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
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必须是学院联系的对口单位,学生个人联系的就业单位不能成为顶岗实习单位
第二条 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由于用人单位的需求不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对于整班建制的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按要求到单位进行实习;对于非整班建制的实习,根据企业-学生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分配,且一经确定之后,学生与企业需签订相关协议,保证顶岗实习期顺利进行
第三条 纪律规定1
遵守实习单位纪律要求,按时参加实习单位各项工作安排,遇到问题及时与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系,并告知学院指导老师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请假
病事假实行“双请假制度”,向实习单位和学院指导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能有效
无故缺勤,视情节给予批判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顶岗实习期内,病事假次数不得超过 3 次
顶岗实习为学院正常教学安排,学生应按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完成实习内容,无特别情况,不能终止顶岗实习
若确需离开实习单位,需向企业和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企业与学院共同批准后可以返回学院继续参加课程学习,在此期间已经结课的课程按不及格处理
从企业返回的学生,学院可以再为其安排实习单位,但是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实习单位最多为 2 家
被单位辞退的学生,学院不再为其推举其他实习单位
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定,对于因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个人损害或损失,由个人承担
爱护实习单位的设备与设施,妥善保管个人用品,若有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