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直销员销售合同[姓名: 黎小娜 ,身份证号为:440923198506127343 ,12 位美容顾问编号(如有)440000146081 ](以下简称“乙方”)向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提出成为甲方直销员的申请,且已完成了甲方组织的直销员业务培训及考试,同时阅读并接受了《直销员销售合同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共识而制定本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生效及期限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自甲方向乙方发放直销员证之日(以直销员证上所载发证日期为准)起生效,有效期为九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双方将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更新后的合同由甲方签署后,自甲方向乙方发放更新后的直销员证之日起生效,续签后的协议有效期为 6 个月,依此类推
二、合同的构成1、甲方于网站上公布的《直销员销售合同一般条款》(“一般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 本 合 同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直 销 员 在 此 承 诺 和 保 证 其 已 登 陆 玫 琳 凯 网 站 ( 网 址 为www
marykayintouch
cn)或向玫琳凯或其分支机构索取,阅读并理解了上述网址中展示的《直销员销售合同一般条款》,并同意和接受其中的内容
三、合同的修改和终止1、任何一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六十(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十(60)日后,任何一方有权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合同,唯必须在其有意终止本合同前至少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日期以书面通知书上所载的日期为准
2、假如直销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不得作为直销员的情况,则本合同自该等情况出现之日自动终止,直销员应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