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福乐锅炉产品代理合同合同签署地:合同编号:甲方:淄博福乐供暖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进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针对区域代理经销“福乐锅炉”系列产品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同意根据合同内容之规定严格执行。甲方作为“福乐锅炉”系列产品的生产商,为进一步拓展“福乐锅炉”品牌全国经销网络,乙方被授予“福乐锅炉”系列产品代理、经销权。乙方自愿加盟“福乐锅炉”系列产品区域代理经销网络,成为甲方区域代理商。为确保“福乐锅炉”系列产品在全国健康、有序经销,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政策与规定,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运作规程。一、代理商资质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从事正常经营所必须的证、照。二、区域代理区间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福乐锅炉”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直销办事处为 ( )类代理商,如扩大周边区域,定要告知福乐总部。2、乙方初期可享受甲方待遇方案:乙方首付甲方押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第一次提供给乙方( )产品,价格为甲方直接成本价格( )元/m2,以后再购产品按出厂价执行。3、乙方区域代理的期限为 1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该区域代理的优先权。4、甲方对乙方的经销具有调查权、监督权。5、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市场管理,提供所有经营信息,其中包括:每季实际完成销售额,每月、每季度、年销售信息反馈表等。6、乙方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好一切代理手续,并将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的义务。7、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商业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如有违反行为,除加倍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区域代理销售额政策1、甲方给乙方出厂价为( )元/m2(此价不含运费)。2、乙方年销售额达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可得返利( )元/m2。返利方式:以产品抵现金的形式,把最大的利润让给乙方,以保证双方长期合作。3、调整政策3.1 根据甲方及行业状况,甲方有权对“福乐锅炉”系列产品进行调价。当甲方调价后,应立即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新价格执行,销售待遇按相应的销售政策计算。3.2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