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私人房屋泥工合同书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屋修建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说明: 甲方拟修建的私人房屋,位于遂川县四厢街,共计四层半,建筑总面积约为 900 平方米
第二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根据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浇筑混凝土、砖墙砌筑、扎钢筋等)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房屋工程泥工所需的材料,并负责水电到施工场地
3、乙方自带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手推车、搅拌机、震动器、切割机、塔吊等施工机械
第三条、建房工期
泥工 工程最迟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工
第四条、单价及付款方式: 1、房屋修建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 ),2、付款方式:工价为每平方米 元,建筑总面积约 900 平方米,合同总价款约为人民币 元( )
主体工程每浇完一层混凝土后,甲方预付款 元,每层完成砖墙砌筑后预付款 元 其余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 80%
剩余 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建的泥工工程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