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1、总则1
1规划编制目的为了贯彻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街区环境品质,完善街区综合功能,特开展《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规划,为历史文化遗产和风貌的整体保护及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由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起施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11月16日起实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阶段成果)《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阶段成果)《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国家和呼和浩特市有关法律、规定及技术标准1
3规划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指导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文件,为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控制性规定和指导性建议,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1.4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塞上老街-大召、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街)两个历史文化街区
塞上老街-大召历史文化街区,东至大南街,南至鄂尔多斯大街,西至西顺城街,北至三关街,面积为35
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