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站址运营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居民健康用水需求,有乙方向甲方提供 1 平方米场地免费为小区居民安装一台(外形尺寸:长*宽*高=1000*1000*2100mm)天天一泉弱碱山泉水直饮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指引水设备具体安装地址:二、甲方根据公司同意标准安装直饮水设备,和之配套的水表、电表,一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水电费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三、直饮水设备所有权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直饮水设备的定检维护、更换耗材及清洁卫生
甲方负责确保水质卫生安全并符合行业标准,如水质不达标造成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水费 元/立方米;电费 元/度;建房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逾期缴纳每日收取水、电费总额 5%的滞纳金;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整上述费用;如遇政府水电费用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五、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续约时双方使用本协议继续有效
六、如遇市政府动迁、拆迁或甲方移机,本协议自动终止;水费、电费款项按实际计算,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安装的直饮水设备若有人为损坏,甲方负责维护;若发生失窃情况,乙方协助提供相关监控资料
八、如直饮水设备经济效益欠佳或机器常常受到人为破坏,甲方可终止协议迁移机器,同时与乙方结清直饮水所用的水电费用,并将原占用场地恢复原状
九、甲方免费安装直饮水设备后,乙方不可再与类似产品的其他公司签订安装协议
十、乙方途中不得无故要求甲方歉意正常运营的直饮水设备(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一、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备注:协议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