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 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公布,199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1、 包含的内容:对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2、 立法宗旨: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法律规范和保障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进展。3、 管理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均应当遵循本法。 (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方面。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审查建筑工程的施工条件,对符合条件者准许开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制度。2、 限额以下的小型建筑工程不需要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我省规定限额是 20 万。3、 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前领取,施工许可证由建筑单位申请领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是施工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机关。4、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单位,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5、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6、 施工许可证的期限:三个月可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施工许可证的废止:①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工,且建设单位没有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②建设单位在申请了两次延期后仍未开工。7、 从业资格: ⑴ 单位资质 ⑵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发包与承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的发包是指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酬劳的行为。 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酬劳的行为。 2、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① 发、承包双方应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 发、承包的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③ 在发承包活动中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