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VIP免费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_第1页
1/5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_第2页
2/5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_第3页
3/5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考点十一】抵押(三)抵押权的实现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清偿顺序如下:(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3.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1)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根据债权比例清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根据债权比例清偿。【解释】假如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未登记抵押权不成立;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待抵押财产清偿完所有抵押权人后仍有余额的,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比例受偿。【案例】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50 元,以其所有的一架运输机设定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发生资金周转不灵,分别向丙银行、丁银行借款 30 万元,以该运输机设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公司到期未能清偿乙丙丁三家银行的债务时,假定运输机拍卖得到价款 100 万元,先用于清偿乙银行的 50 万元债权,丙银行和丁银行由于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比例分享余下的 50 万元价款,即各自可以优先受偿 25 万元,其余未受清偿的 5 万元继续向甲公司追偿。(4)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解释】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在强调,即使抵押物归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所有了,该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并未因此而消灭,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依旧不变,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案例】甲公司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先后向 A、B、C 三个银行各借款 500 万元,A、B、C 的抵押权登记时间 A>B>C,三笔债权同时到期:(1)正常情况下,假定债权到期后,该办公楼拍卖所得价款为 1200 万元,先清偿 A 银行的债权 500 元,再清偿 B 银行的债权 500 万元,最后余下的 200 万元清偿 C 银行的债权。(2)假如在债权到期前,A 银行买下了该办公楼,购买价款是 1400 万元:①甲公司将抵押物处分给 A 银行应当取得B、C 银行的同意。② A 银行支付的购买价款 1400 万元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假如选择提前清偿债务人,应当先清偿 A 银行,再清偿 B 银行,最后清偿 C 银行,C 银行的债权无法得到满足的 100 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假如选择提存,到期后,假如甲公司无...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