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二章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我国司法工作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律师制度。第一节 当代中国审判制度一、审判制度的性质和含义1、审判制度的含义: 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 国家解决社会冲突是审判制度产生的原因。2、审判制度的性质 : (1)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制度、行政制度和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 (2)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审判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与一国法律制度的其他部分,共同构成了一国区别于他国的法文化传统。二、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1.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两层含义:一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法院统一行使;二是需按法定程序审理判决有罪才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两层含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卑视。(4)民主审判原则。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组成人员都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由同级人大产生,体现了民主性。二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三是审判监督体现高度的民主性,群众可以提建议,还可以针对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2. 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两审终审制。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2)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一律公开进行。 (3)合议制度。集体审判案件的制度。 (4)回避制度。指司法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别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的一种制度。(5)陪审员制度。实行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公民担任陪审员的条件:年满 23 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人民陪审员一般要求大学专科文化程度以上。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 5 年,除不得担任审判长之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6)审判监督制度。就是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活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是,依法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制度。三、人民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1、人民法院的职权:审判权、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作出解释的权力) 、 指导权、司法行政权、司法建议权。2、人民法院的体系:有普通法院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