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二章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我国司法工作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执行制度、律师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审判制度一、审判制度的性质和含义1、审判制度的含义: 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制度的总称
国家解决社会冲突是审判制度产生的原因
2、审判制度的性质 : (1)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制度、行政制度和立法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制度
(2)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审判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与一国法律制度的其他部分,共同构成了一国区别于他国的法文化传统
二、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1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公民的定罪权由法院统一行使;二是需按法定程序审理判决有罪才有罪
(3)平等审判原则
两层含义:一是对一切人的犯罪都要依法加以追究,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二是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卑视
(4)民主审判原则
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组成人员都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由同级人大产生,体现了民主性
二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三是审判监督体现高度的民主性,群众可以提建议,还可以针对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两审终审制
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2)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外,一律公开进行
(3)合议制度
集体审判案件的制度
(4)回避制度
指司法人员等由于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别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的一种制度
(5)陪审员制度
实行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
公民担任陪审员的条件:年满 23 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人民陪审员一般要求大学专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