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绿城物业兰苑门禁管理项目合作协议甲方: 宁波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为方便宁波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所辖兰苑小区物业的管理,同时方便业主缴纳水、电、煤气及物业等费用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资源共享、互利互惠便民惠民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绿城物业门禁管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绿城物业门禁管理项目简介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提供的代办协议和资料为业主开立银行卡
业主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相关物业费用
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所有业主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况,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设定并控制门禁
第二条合作各方义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甲方义务1
根据自身业务要求向乙方就本项目提出具体业务及技术需求
支持和配合乙方对项目进行测试
协议期间,承诺与乙方独家开展类似项目合作
协助乙方对租户做好相关银行卡功能的宣传和发卡工作
承担门禁管理系统相关的开发费用
负责对租户做好门禁系统相关功能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二、乙方义务1
根据甲方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实施、测试及推广
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按规定为租户办理银行卡
提供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等客户服务4
根据甲方需要,在法律和建行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按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数据
第三条 保密事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违约责任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将书面通知送达对方;如认为违约责任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本协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