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聘任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学校事业进展需要,广纳社会人才,改善并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实现建设一流的远程教育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的进展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制外按合同制聘用的专职老师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实训指导、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财务会计等)和管理岗位(管理干事、学生干事、专职辅导员等)的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聘 用第四条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再续聘者,自动离职
第五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专职老师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技术支持服务岗位和管理岗位需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得少于岗位数的 2/3;后勤管理、保卫干事、实训指导等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除特聘教授和特需人员外,各岗位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男 45 周岁以下,女 40 周岁以下,男满 60周岁、女满 55 周岁原则上不再聘任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5、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用人部门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向人事部门提出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 2、人事部门向校内外公布聘用岗位; 3、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4、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