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 域 代 理 商 合 同 书一、 合同各方授权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 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老中医养生道专卖店(专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老中医养生道的特许区域代理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权益。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老中医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 万元/店。乙方代理区域内所管辖的每个加盟店加盟费 万元,首次从甲方购进老中医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老中医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 4 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货款。6、假如出现乙方采纳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老中医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 4 折回收退还的产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1、乙方属下的加盟店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2、加盟店(专柜)由乙方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3、为维护老中医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统一按加盟级别供应专柜及配套设备(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具体见加盟方案。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