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出租方: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租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筑公司(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合法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租赁土地状况1、租赁土地位于仙福公司厂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旁边。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图为准。2、土地面积 5.1 亩;(详情见附表或附图)。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为 10 年,即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止。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1、土地租金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正。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年交纳,第一年租金于 2015 年 1月 2 日交纳。以后每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3、租金以现金形式支付。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该年租金不退还。如甲方在租赁合同期限内,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因需要土地而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取。2、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需要征用,拆迁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及其它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出租土地范围内现有的地面建筑物交乙方处理。2、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3、现有进出口道路允许乙方通行及改造维修。4、合同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