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演 出 协 议甲方:乙方:艺术团为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进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本校特邀请艺术团来我校举办《》文艺演出,为保证演出质量,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演出现场观众的安全、消防和秩序工作,安排一名电工负责演出供电安全。安排领导讲话事项,及提供演职人员便餐及饮用水和演出场地及所需桌椅;演出结束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演出费用人民币 元。二、乙方:自带车辆及灯光、音响、道具和服装等;节目内容以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为主题。演出内容以节目单为准,演出时间一至两小时,演出方对节目编排负全部责任,消极、不利于学生身心进展的节目不予出现。三、演出时间:年月日时分 , 如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演出无法正常进行,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安排演出时间。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有权少付或拒付演出费。 以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