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作者介绍姜仲勤,1968 年 3 月北京石油学院(现名中国石油大学)炼制系化学工程学讨论生毕业。 自上世纪 90 年代初迄今,始终在各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历任实华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方正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策划和组织实施了所在公司几乎所有的简单融资租赁方案,参加了项目租赁的策划并担任主谈,参加策划和实施了为承租人“量体裁衣”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致力于融资租赁实践的同时,在政策环境讨论、行业理论分析等领域也有所贡献。曾先后担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理论部负责人、会长、顾问,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小组顾问小组成员、中国旧货业协会二手设备及租赁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2024 年,将工作实践和理论讨论所得整理出版了《融资租赁在中国:问题与解答》(第一版)。文摘五、融资租赁合同与购买合同 合同体现一种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是实现公平交易的基础。融资租赁交易必须通过签订合同才能实现,因此对合同必须有清楚的认识。融资租赁交易至少要有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 融资租赁交易一般由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双方协商的合同文本,融资租赁公司必须能够完整地、合理地解释自己提供的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直接关系到融资租赁公司的公众形象,切不可等闲视之。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切勿排列与交易内容无关的条款,例如以人民币计价的融资租赁合同大谈由谁来承担汇率风险等。此外,语气傲慢,霸王式的陈述方式等,都是不可取的。 签订合同的目的,一是约定交易条件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当发生争议时,谁是谁非有一个推断凭据。 49. 为什么合同必须在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而不宜由多方不同的当事人签订? 答:在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中有不同的交易关系,会有不同的合同。虽然笼统地讲,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的综合性交易,但在交易结构中的每一笔分交易,都是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不同的交易有不同的交易规则,不同的当事人之间有不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因此,应针对每一笔分交易,签订多个两方当事人的合同,例如《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设备回购合同》、《担保合同》、《设备保险合同》等,而不宜将所有的当事人拉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