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统计局打印统计证明) 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 一、为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客观、真实,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必须以“严肃、认真”的作风,加大对下级尤其是起报单位数据的审核、评估力度。 二、评估范围。辖区内的所有下级汇总单位和起报单位。 三、评估方法: 1、实地评估。首先利用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评估,其次对有疑问的应到实地察看。 2、对照评估。主要数据应与上年同期比照,与相关数据比照,与部门数据比照,与政策措施比照。 3、逻辑评估。将主要数据与关联指标计算评估逻辑关系。如人均情况、土地占用率、复种指数等。 4、领导点评。请相关分管领导点评数据的可信度。 四、评估结果处理。对在评估中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应责令其重新核实上报,对拒不修正和有意弄虚作假者,应依据《统计法》严肃查处。 五、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要本着“科学、客观、快捷、简明”的原则开展,评估单位应确保评估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部门统计联系、协调制度 一、政府统计应发挥综合与龙头的职能,主动加强与部门统计的沟通联系,部门统计应主动配合政府统计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向政府统计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统计工作。 二、政府统计应加强对辖区内部门统计和村级统计业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部门统计完成的各项统计工作应报政府统计备案。 四、政府统计应加强对统计信息、统计资料的监管力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与发布。 五、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应以例会方式定期座谈、沟通、探讨统计业务和统计方法。 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 一、例会一般为每月一次或结合农村统计报表报送时间定出例会日。 二、例会内容: 1、安排本期的统计调查任务。 2、汇报、交流各站(所)、村(居)前期统计工作情况。 3、结合本期统计任务进行短期培训。 4、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简报。 5、端正业务思想,改进工作作风。 三、乡(镇)统计站应将例会作为辖区内统计网络开展活动的重要场所,持之以恒,并加以充实完善。 四、乡(镇)统计站应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统计业务新知识,组织学习上级统计业务部门的新精神、新要求,为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前工作和下阶段统计工作做保证。 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类统计资料均应整理归档保存。 二、基层表、过录表、汇总表和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等要分类规范装订保存。 三、建立健全进度台帐、历史台帐、专业台帐和综合台帐,并相应装订归档。 四、电子文档应用磁盘备份两套,年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