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 1-2 、 2-2第二章 推理与证明 一、推理与证明的内容与要求 “ 推理与证明”是数学的基本思维过程,也是人们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思维方式. 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1
体会合情推理、演绎推理及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差异 ;2
体会数学证明的特点 ;3
了解数学证明的基本方法 , 包括直接证明的方法(分析法、综合法、数学归纳法)和间接证明的方法(反证法);4
感受逻辑证明在数学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养成言之有理、论证有据的习惯
二 本章课时安排 :文科( 10 课时)2
1 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约 5 课时2
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约 4 课时小结 约 1 课时理科( 8 课时)2
1 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 约 3 课时2
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约 3 课时2
3 数学归纳法 约 2 课时推 理合情推理(或然性推理)演绎推理(必然性推理)归纳(部分到整体、特殊到一般)类比(特殊到特殊)三段论(一般到特殊) 本章知识结构证 明直接证明间接证明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数学归纳法(理科、 2 课时) 三 课标要求(6 条 )1
了解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含义
能正确地运用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进行简单的推理
了解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之间的联系与差别
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了解数学归纳法的原理,能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些简单的数学命题
•以已学知识实例为载体,讲推理和证明
•例如 : 证明方法 (除数学归纳法外)是学生在以前的学习中遇到过的,但对它们的特点和内涵不很明确,被动地、不自觉地使用 , 本章教学任务 : 明确化、显性化,主动地、自觉地使用
通过已学的具体数学实例总结各种证明方法的思考过程和特点、明确它们的内涵,通过应用进行强化,逐步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