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的资本协议强调,银行仅通过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无法实现安全性和稳健性的目标,应通过一些更加全面、具体的约束加以实现。为此,该协议提出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检查评估和市场纪律约束,并作为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最低资本要求。这是该协议的基础,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监管部门对资本的定义、风险头寸的计量及根据风险程度计算的最低资本要求。其中监管部门对资本的定义和8 %的最低资本充足比率,维持原资本协议的规定不变。但在风险头寸的计量方面,新资本协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风险资产的计算,在调整了原有“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同时,强调对于十分先进的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风险资产,对于一些高度发达的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可以运用信用组合风险模型。此外,在风险管理的范围上,除须涵盖原协议要求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对于银行所面临的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应特别关注。 2 .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检查。这方面要求加大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监管力度,确保 各 家 商 业 银行建 立 起 行之 有效 的内部程序 ,借 以评估银行在认 真 分析 风险的基础上设 定的资本充足率。具体原则 包括: 银行应参 照 其承 担 风险的程度,建 立 资本充足总 体情 况 的内部评价 机制 ,制 定维持资本水 平 的战 略 ; 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情 况 的内部评价 机制 、维持战 略 、资本充足情 况 进行检测 和评价 ;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保 持高于最低资本监管要求的资本充足率; 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充足率下 滑 的状 况 进行及早 干 预 ,防 止 风险的扩 散 ,如果 资本得 不到 恢 复 ,则 应及时采取 补 救 措 施 。 3 .市场纪律约束。这方面要求发挥 市场的力量来 促 使 银行稳健、高效 地 经 营 以及保 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市场纪律有助 于促 使 银行合理进行资本调节 和控 制 内部风险。有效 的市场约束要求银行建 立 一定的信息 披 露 制 度。新协议要求银行及时披 露 包括资本结 构、资本充足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 机制 、风险预 测 及战 略 管理等内容。 新资本协议的借 鉴 与 启 示 新资本协议虽 然 不是国 际 法规,也不属 于国 际 公 约,对各 国 政 府 、银行监管当局及商 业银行不具有强制 的约束力。但该协议里 融 汇 了国 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