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扬镇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是组织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片区纪委具体实施
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由镇党委、政府或片区纪委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
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职前进行,可结合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任用上岗后的2个月
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象
乡镇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1
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乡镇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2
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3
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第1页共10页4
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
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6
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干部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