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监督,完善会计核算工作体系,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核算定义1、本制度所招指会计核算,是指财务中心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工作过程以及各项具体的操作原则和方法作出的规定
2、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制,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半年度、季度、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文字为简体中文
4、对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记录,使用一分法记账方式,只填制记账凭证,凭证字“记”字
5、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
二级科目、三级科目由集团财务中心
第三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1、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他相关的成本、费用必须相互配比
2、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准确、及时、真实、全面地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及其他经营业务事项,定期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3、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条会计机构设置1、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直属集团总部
2、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集中核算管理下属公司以及分机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3、集团总裁是会计机构和会计核算的第一负责人
第五条会计人员及职责1、集团设有财务总监一名,财务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向财务总监汇报2、集团财务总监应履行以下职责:(1)做好企业会计建设管理工作
(2)建立和完善财务中心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监控体系,有效的进行内部控制
(3)组织并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
(4)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