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在当前的金融形势下,声誉风险已经成为威胁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八大风险之一,同时也是银行经理人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的声誉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二O O 九年八月二十五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适用本指引,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外资银行分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从其适用范围来看,基本上涉及了所有的金融行业,这充分反映了当前的金融形势下,国家监管部门对银行商誉风险的高度重视。如何有效管理声誉风险,积极应对声誉危机,适时建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成为各个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那么如何才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呢?该制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是目前困扰商业银行经理人的一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定义 要建立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何为商业银行商誉风险?《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 行声誉风险的定义为:"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声誉事件"。 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或者事件,是否会对商业银行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呢?判断的基本依据是什么?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和分析: 首先,是商业银行承担的法定义务。 从商业银行承担的法定义务来看,银行是否依法适当的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判断一个行为或者事件是否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个标准。 那么什么是法定义务呢?所谓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者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制定和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经营者所必需履行的某种责任,即必须为或者不为某一行为的义务。行为人一旦违反了法定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所以依法适当履行法定义务,是商业银行防范声誉风险的重...